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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改判无罪的可以起诉该法院要求赔偿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6 12:01)     点击:121

  

  再审改判无罪的人,如果原判决的刑罚已经执行了,则可以要求判决其有罪的法院给予赔偿,但是不能起诉该法院,而是应该向该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的请求。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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