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费由谁负责?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26 03:59) 点击:811 |
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费由用工单位负责,即接受被派遣劳动者的单位负责。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负责的是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工资,并且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加班费应该和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一样享有,所以加班费由用工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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